近日,安源区人民法院执结了一起工伤争议案,被执行人一次性支付五万余元,此案成功执结。
陈某是萍乡某货运部的一名员工,2016年8月,陈某在卸货的过程中被货车车门钉子砸中,后经鉴定为十级伤残。陈某与萍乡某货运部就赔偿问题产生争议,遂诉至法院。法院判决萍乡某货运部赔偿陈某七万余元,判决生效后,萍乡某货运部也未按时履行,陈某遂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安源区法院受理此案后,执行法官立即向被执行人萍乡某货运部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文书,并传唤被执行人萍乡某货运部的负责人到法院,在执行法官的耐心调解下,终促使申请人陈某与被执行人萍乡某货运部达成和解,被执行人一次性支付五万余元,案件成功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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