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今年最高法院工作报告中提到“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而执行生效裁判堪称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关系到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实现。而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3万元以下小标的案件占执行案件总数的65%,并根据全市人均可支配收入特点,提出3万元以下小标的案件不存在执行不能,必须穷尽一切措施执行到位。
经过一年多的探索,萍乡法院针对小标的案件量身订制了“3+3+4”执行模式,即“三推送”+“三走访”+“四强制”,以案均37天的时间执结了93.28%的小标的案件,执行质效显着提高,大大提升了人民群众的满意度、获得感。
推送被执行人信息至社区(图/受访单位提供)
“三推送”多部门协同参与
“喂,陈法官你好,我是镇政府秦强,我镇村民刘某的拆迁款已到镇政府账户上,你们随时可以来单位依法提取。”王某与刘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经镇政府协助配合反馈被执行人刘某的财产信息,已全部执行到位。
案件办理之初,被执行人刘某一口咬定自己名下没有财产,经过财产查询,执行法官也未发现刘某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为扩大调查范围,执行法官向刘某所在县区发起“三推送”,即向县综治办、乡镇府、村委会推送司法建议函,建议各级组织履行综治管理职责,提供刘某的财产线索。镇政府反馈的信息让执行法官有意外的收获,得知消息后执行法官立即前往镇政府冻结该笔拆迁款,案件得以全部执结。
为解决小标的、涉民生案件执行难问题,萍乡法院积极探索执行案件“三推送”机制,充分发挥各级组织综治管理职能,将被执行人涉案信息推送至被执行人居住地所在县(区)政府、镇政府、基层组织,拓宽法院查人找物的渠道,使信用惩戒由法院单打独斗转变为多部门共同参与。2018年以来,萍乡法院向乡镇(街办)、综治部门发出司法建议书459份,收到反馈147份。
“三走访”查人找物全覆盖
“你们是怎么找到我家的”?面对突然造访的执行法官,张某显得十分惊慌失措。
一年前,张某因开杂货铺,向王某借3万元作为启动资金,约定一个月后偿还,到期后张某未偿还债务,法院依法判决张某十日内履行债务。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张某不接电话,身份证上登记的地址无人在家。执行法官遂通过身份证号码对应的区域找到张某原先所在的村委会。在村委会的协助下,执行法官找到张某老家的地址,恰逢张某在家。
随后,执行法官向张某说明不履行债务应承担的法律后果之后,张某当即履行了债务。
“三走访”是执行法官通过走访被执行人所在地村委会、近亲属以及工作单位,实地查找被执行人或其近亲属下落的找人方式。“三走访”主要针对小标的案件的被执行人,该类案件涉案金额小,被执行人一般有能力履行,关键在于找到人,将生效判决强制执行到位。
“四强制”提高执行威慑力
“感谢法官帮我把借款执行回来,现在执行手段不仅多了,还很实用,特别是悬赏执行!”申请执行人胡某对法院执行工作连连称赞。
半年前,杨某通过网络借贷平台向胡某借款6万元,双方约定杨某每期还款1万元,但借款到账后,杨某一期未还。执行法官到杨某户籍地及基层组织查找下落均无功而返。经与胡某沟通后,法院在微信、户外电子显示屏广泛发布了查找杨某下落的悬赏执行公告。不久后,执行法官根据举报人提供的线索,现场找到了杨某,并决定对杨某司法拘留15日。事后,杨某一次性履行6万元债务。
“四强制”即运用拘传、拘留、失信公告、悬赏执行等强制措施,迫使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萍乡法院建立小标的案件强制措施监管制度,对拒不履行生效判决且符合司法拘留条件的被执行人,坚决予以拘传、拘留;对下落不明的被执行人,在其生活区、工作区张贴失信公告和悬赏执行公告,曝光失信被执行人,调动社会力量惩戒失信行为。2018年以来,萍乡法院共曝光失信被执行人1891人次,失信被执行人企业241家。
萍乡法院运用“3+3+4”执行新模式极大地提高了小标的案件的执行效率和执结力度,为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战役之火添柴加薪,让人民群众在案件中真真切切地感受到获得感、幸福感。
易磊 记者程爱娣 钟进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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