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请把我们的黑名单删除,我们今天就付钱。”近日,吉安市青原区人民法院将湖南某国企列入失信名单,致使该单位招投标受限。该企业主动将涉案执行款17万元打入法院账户,一起民间借贷案件顺利执结。
据了解,2012年8月,被执行人陈某与他人合伙,以湖南某建设施工有限责任公司名义承建一工程,后因资金周转困难,向申请人借款17万元,并出具借条一张,湖南建设施工有限责任公司在借条上加盖公章,后申请人多次催要未果,起诉至法院。经审理判决,被执行人陈某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归还申请人17万元,被执行人湖南建设施工有限责任公司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判决生效后,两被执行人均未履行,2017年6月,申请人彭某申请执行。立案后,执行人员对两被执行人财产状况进行调查,发现无可供执行的财产,被执行人陈某下落不明。
随后,执行人员联系被执行人湖南某建设施工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将案件情况告知,并将拒不履行法院判决的后果告知。
与此同时,2017年7月,该公司以借条公章系伪造为由申请再审,经过调查,2017年10月,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湖南某建设施工有限责任公司的再审申请。之后,执行人员再次联系被执行人湖南某建设施工有限责任公司,但被执行人仍不履行,2017年11月初,执行人员将该公司列入失信名单。
12月初,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发挥了作用,该公司主动联系法院,称因该公司被列入失信名单,导致其招投标受限,便主动将钱打入法院,该案顺利执结。
肖满苹 记者吴际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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