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日,湘东法院向7件涉民生执行案件的7位特困申请执行人发放了救助金,救助金额达11.5万元。据了解,此次救助特别针对一些交通事故后遭受人身意外身体残疾造成生活特别困难的当事人。
“在走投无路时,法院的这笔钱对我们家太重要了,感谢政府和法院。”在发放现场,申请执行人杨某在领取救助款后泣不成声。原来2005年5月杨某因一起交通事故造成右小腿截肢,终身残疾。而被执行人文某对法院判决支付的99271元赔偿款分文未付,且下落不明,法院在穷尽财产调查措施未发现其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申请人杨某肢体残疾,丧失劳动能力,家庭失去了主要经济来源。因此,法院为他们申请了2万元的司法救助金。
记者了解到,司法救助在该院已作为一项司法制度长期坚持,用于向每年符合特定条件的困难当事人发放一定金额的司法救助金帮助其度过难关。
据统计,2013至2017年湘东区法院共对21位特困申请执行人发救助金55.5万元。在筛选特困申请人时,湘东区法院会对申请执行人的家庭经济状况作深入调查,并经村委会、乡镇府盖章证明,同时对救助金的发放设定了严格的审批条件和手续,救助款项由国家专项拨款。其设立目的在于帮助法院穷尽执行措施仍暂时不能执行到位的生活特别困难的申请执行人度过难关,保障其基本生活,也在一定程度上解决执行难题,化解社会矛盾传递司法暖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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