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法官协助申请人到医保局办理医疗保险基金,并及时提供证明材料给申请人,案件虽然未执结完毕,但却解决了申请人的燃眉之急。6月7日下午,申请执行人邱某、张某来到南昌西湖区法院执行局为李法官送上一面锦旗,充分表达出他们对执行法官的感谢之情。
6月8日,记者从南昌市西湖区法院获悉,在一起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执行案中,申请执行标的即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款22万余元。因被执行人帅某在监狱服刑,法院通过“四查”未发现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执行陷入僵局,此时申请人提出,住院花费的六万元钱可以先行通过医保局在医疗保险基金垫付。
了解这样的实情后,西湖区法院执行局李法官当即决定陪同申请人一起去医保局进行调查。到达医保局后,医保局提出各种条件跟要求,包括需要被害人家属提供法院出具的书面证明材料这一项。虽然该案依然在执行程序中,但事有轻重缓急,李法官回来后立刻就该情况请示领导,当天就把该证明材料交给了申请人。
申请人被执行法官的急其所急的工作作风打动,特送来锦旗一面予以感谢。
记者程爱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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