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江西网讯 近日,记者从省妇联、省司法厅联合召开的江西省农村妇女“法律明白人”培养总结会上获悉,已把全省所有行政村的妇联主席培养成为“法律明白人”骨干,86万名农村妇女培养成为“法律明白人”,圆满完成了既定目标任务。
村妇联干部100%是“法律明白人”
2018年,省妇联联合省司法厅、省法建办共同开展农村妇女“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在三年的时间内,将村妇联干部100%培养为农村“法律明白人”。同时,在村妇联干部中遴选农村“法律明白人”骨干人选。目前,我省已经圆满完成既定目标。
宜春市袁州区袁山社区妇联主席、“法律明白人”谢宜萍告诉记者,社区调解工作虽然婆婆妈妈,但有了“法律明白人”,就有了无数婆婆妈妈的幸福和平安。在我省,大批像谢宜萍一样的基层妇联主席,能够娴熟地用法律知识解决群众难题。两年来,这支农村妇女“法律明白人”队伍,面向广大农村妇女开展法治宣传服务,教育引导妇女群众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依法、维护权益靠法,引导妇女群众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中发挥“半边天”作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做好“法律明白人”培养“下半篇”文章
“农村妇女‘法律明白人’是法治江西建设的一支重要力量。”会上,省司法厅一级巡视员、省普法办副主任邓奕强对农村妇女“法律明白人”进行了肯定。他希望这支队伍继续当好政策法规的“宣传员”、矛盾纠纷的“调解员”、权益保护的“保障员”、社会事务的“监督员”。
会议还提出,要做好农村妇女“法律明白人”培养“下半篇”文章,真抓实干,立足新起点,开创新局面,进一步建好用好全省农村妇女“法律明白人”队伍,为平安、法治江西建设作出应有贡献。
首席记者方维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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