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任何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的,都将会受到法律的严惩。近日,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的“老赖”何某将36万余元执行款依法转入南昌市高新区法院的账号上,并且主动到公安局投案自首。这是南昌市高新区法院通过打击“拒执罪”的威慑,圆满执结的又一起执行典型案例。
据了解,申请人王某与何某在承包某工程中发生经济纠纷,南昌高新区法院于2017年10月9日作出判决,判令何某于判决生效10日内向王某支付报酬364999.5元。判决书生效后,何某不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申请人王某遂向南昌高新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本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在法院查封车辆之前,于2108年2月11日,将该车辆卖给了某二手车公司,且被执行人何某收到购车款未支付给申请执行人王某。高新区法院已委托被执行人何某住所地法院查询其名下是否有房产,对方法院回函,被执行人何某名下无房产。故赣A920Q6丰田牌小型汽车是被执行人何某唯一可供执行的财产。
据高新区法院负责该案的执行法官胡显耀介绍,被执行人何某将自己名下唯一可供执行的赣A920Q6丰田牌小型汽车卖与他人,得到卖车款后,仍不履行义务,属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生效判决,涉嫌构成拒执罪。7月初,高新区法院向南昌市公安局直属分局发出“移送公安机关侦查函”,请求公安机关协助侦查。
“受理该案后,我们立即与何某所在地警方联系请他们协助查找何某下落,便从当地警方那得知何某已于7月初到南昌来的这一消息。”南昌市公安局直属分局二大队中队长熊震告诉记者,通过运用缜密的侦查手段,警方很快便获取到何某在南昌的联系方式。一开始,何某态度十分恶劣且抱着“耍赖”的心理拒绝与警方交流。
“现在已经不是你想的那么简单了,这个案子已移送公安,你已成为犯罪嫌疑人。”7月25日晚上,熊队长再次联系何某告知他触犯拒执罪的严重后果,并劝服他目前最好的办法就是到法院还清案款后主动到公安机关自首。
何某这才明白自己摊上了“大事”。7月26日上午,在拒执罪的威慑力下,何某主动联系高新区法院执行法官将欠款还清,并到南昌市公安局直属分局自首。
此次,被执行人何某惧于拒执罪威慑力清偿所有拖欠款项使得案件得以顺利执结,目前,何某已经被刑拘,然而下一步他还将品尝的是触犯拒执罪带来的“苦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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