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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渝水法院全省首推执行救助保险

        2018年06月06日 17:02    编辑:黄婉琼    新闻热线:0791-86847179

          5月28日上午,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法院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余分公司举行执行救助保险启动仪式,现场签订了执行救助保险协议。

          在执行案件中,常常有胜诉一方因案件执行不能或执行不到位而陷入生活困境的情形,而执行救助保险机制正是一剂破解这种窘境的良方。

          在执行救助险当中,法院作为投保人,使用部分救助基金为遭受人身伤害并取得胜诉判决的受害人或其亲属购买保险服务,由保险公司对这类申请执行救助的人员进行真实性调查,再由法院进行审核,最终由保险公司发放救助款。

          据介绍,该险种保障范围包括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申请执行人、民事侵权人身伤害案件申请执行人在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对执行依据确定的人身伤害赔偿金未执行到位部分,保险人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执行救助金。

          在启动执行担保保险、悬赏执行保险的基础上,该院今年率先在全省尝试推出执行救助保险,此举旨在跨界合作解决执行难问题,拓宽司法救助范围,保证人民群众在遇到法律问题或权利受到侵害时获得及时有效法律援助。

          据介绍,有别于传统司法救助,执行救助保险具备救助对象更广泛、救助额度增值高、救助准确度更高等优势。

          袁腾蓉 记者程爱娣

          来源:新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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