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袁某系江西环明科技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该公司因拖欠17名工人10万余元工资,被起诉至该院。2017年12月13日,该院依法判决该公司一次性支付原告黄某等17名工人工资共计10万余元。判决生效后,该公司未积极履行法定义务。无奈之下,各原告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因涉及工人工资,该院执行局高度重视,执行法官曾多次前往被执行人公司敦促主动履行判决义务,但该公司法人袁某多次拖延时间,抗拒执行,甚至玩起了“躲猫猫”。将被执行人拘传至法院后,执行法官在告知其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将面临的严重后果后,袁某仍然我行我素,不愿主动履行义务。为了维护司法威严,保护申请执行人的权益,该院遂依法作出了对袁某拘留15日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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