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关将至,雨雪冰冻天气来临,1月30日,井冈山市人民法院执行法官不畏严寒,顺利执结一起涉案标的11万余元的劳动报酬纠纷案件。
据悉,2014年初至2015年1月,田某某在另一田姓老板承包经营的钨矿坑口从事钻工工作,经核算劳务工资为179500元。期间,田某某预支了66300元用于开支,剩余113200元处于拖欠状态。
此后,该钨矿坑口被转给黄某某经营管理,并签订《六坑口拖欠工人工资支付协议》,确认此前拖欠的工资由黄某某进行负担,并约定了工资支付方式。但田某某仅收到黄某某支付的3000元工资,便再无动静,剩余110200元杳无音讯。
田某某只能将黄某某诉至法院,法院于2017年11月15日依法作出判决,要求黄某某于10日内支付田某某劳务工资110200元,但黄某某仍拒不给付,无奈之下田某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收到申请后,井冈山法院执行局第一时间查封冻结了黄某某的银行账户,通过了解,被执行人黄某某具备偿还能力,执行干警立即与黄某某取得联系,告知其不按期履行的法律后果,迫于法律的权威和良心的不安,经多名执行干警耐心疏导劝说,黄某某同意立即归还该劳务工资,并请执行干警尽快解封银行账户。
1月30日,尽管天空飘起了鹅毛大雪,路面冰冻湿滑,井冈山法院执行法官考虑到申请人田某某远在上犹县,来一趟井冈山不容易,又急需这笔劳动报酬过新年,执行法官吃过午饭,便第一时间经茨坪赶往下七划账。最终,该起涉民生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件顺利执结。
记者程爱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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